(三)小说的叙述美
小说在本质上是叙事的艺术。叙述的水平和叙述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小说作品的可读性和艺术价值。
由于小说是作家心灵和语言的外化,它表现了作家对生活事件因果关系的认识与理解,现实生活中的事件的存在形态是立体的、无序的,它和自然界、社会生活界的无数人、事、境发生着千丝万缕、错综复杂的联系,而在小说中,生活事件的这种立体形态变成了作家以时间为序的线性叙述。作家在运用文学语言叙述生活事件时,既要遵循特定的叙述规范,又要充分地发挥作家的能动性,使小说呈现出不同的叙述策略与风格。
在从生活事件演变为小说叙述时,作家要在小说里创造一个叙述人的形象。通过这个叙述人的话语,作家将生活事件用语言外化。他可以是第一人称,也可以是第三人称,还可以是第二人称。有的是故事中人,有的也可游离于故事之外。常见的小说叙述方式有三种类型:
1.主人公叙述
叙述人由作品的主人公充当。他叙述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,多用第一人称。他与作家的关系可以是同一关系,如卢梭的《忏悔录》;也可能与作家毫不相干,如鲁迅的《伤逝》;更多的是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等同。主人公叙述可以酣畅地抒发情感,发表议论,表现自我,容易对读者产生较强的艺术感染力。